关于开展新成立学生社团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依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学校计划开展新成立学生社团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类型

我校学生社团包括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等类别。

二、成立条件

1.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3.有明确的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党组织;

4.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三、不予批准成立情况

1.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2.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长期不足20人的;

3.年审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4.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5.在同一校区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

6.涉及宗教文化的;

7.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

8.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9.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10.举办违反法律法规、学校章程、校纪校规或社团章程

宗旨活动的;

11.其他不宜批准成立或不宜继续注册登记的。

四、申报、审批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材料包括成立学生社团筹备申请书、学生社团章程草案、社团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信息表及汇总表、指导教师确认书、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学生社团建设、发展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有关材料详见附件。

2.评议审核

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对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进行评议审核。原则上在把控质量的前提下,促进学生社团精品建设、健康发展。

3.正式登记

拟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要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社团章程,选举产生社团执行机构和负责人候选人,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完成正式登记手续,并在智慧校园3.0完成注册登记。

五、有关事项

此次申报工作将综合评估业务指导单位的综合情况和学生社团的创新能力、成员活跃度、社会影响力等,并考量指导老师和指导单位对社团各方面工作的指导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发展潜力与突出表现的社团。对入选社团,业务指导单位需加大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活动场地与设备使用、配备专业导师团队开展指导、重点宣传推广等,培育优质学生社团。

各单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申报,一般每个单位推荐申报的学生社团不超过5个,申报的学生社团需填写申报附件(参照附件),于4月20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的盖章PDF扫描版、word可编辑版提交至1286433325@qq.com,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邢通

联系电话:0757-88576066

办公室地址:南海校区行政楼2417


附件: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资料样板文件夹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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